在Brevik大学毕业之后,先找了份工作,最后搬家到德州,和好友们成立了一家名为“Condor”的公司;而“Condor”这个名称的由来是来自他在前一间公司里,接触过的机密企画之名。虽然Condor是一家以开发《暗黑破坏神》而成立的工作室,但是要突然推出这种原创作品挑战性太高,所以一开始还是开发各种运动游戏《超人》或《神奇女侠》等授权作品,以及《快打旋风》的仿作来维持公司运作。
而这些作品当中的一款游戏,是由Acclaim Entertainment公司下包,预计要在Sega Genesis(MD北美版名称)主机上推出的《正义联盟(Justice League Task Force)》,他们还拿着这款游戏,参加了当时在拉斯维加斯举办的电子娱乐展(Consumer Electronics Show)。当时电子娱乐展的地位,就差不多等于现在的E3(那时 E3 还没有开办),还有许多其他游戏公司参加。
而Brevik在会场上参观时,发现附近有一个展台上展示了SNES(超级任天堂)版的《正义联盟》,因为他们完全没从Acclaim处听到任何口风,所以非常惊讶,游戏画面还相似到令他怀疑是不是直接移殖。而製作这款游戏的工作室名为“Silicon & Synapse”,相信应该很多人都知道,就是未来会改名成Blizzard Entertainment的那家工作室。
于是Brevik造访了他们的展台,进而得知 Silicon & Synapse 也想在电脑上推出游戏。双方意气相投,最后决定两家工作室联手,合作推出《暗黑破坏神》。
就在这之后,Brevik带著他的企划书四处奔走,希望能寻找到肯推出游戏的发行商,但是他不管找上谁,得到的答案几乎全都是“RPG 已经不行了,我们不打算投资一款 RPG”。这的确是当时游戏界的普遍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