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靠的叙事者
芬奇出生在60年代,在垮掉一代的耳濡目染下成长,满眼都是对美国社会的不满。他不想去电影学校学东西,说不想“四平八稳地拍电影”。
一直做幕后,没有什么出头之日,但芬奇经过几年的工作明白,自己的目标,还是导演。芬奇一直都不太确定好莱坞的那一套是不是行之有效,即便这种叙事方式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但芬奇,却依旧想将其改造。
芬奇对剧情片最大的贡献,就在于他的叙述逻辑和观众感知之间的某种不一致性。在价值和判断上的不可靠,凸显出他的讽刺性,迫使观众对个体道德产生新的认识,并重新反思人性。
《七宗罪》里,约翰是一个连环杀手,他错误判断自己在敲醒愚昧的人们;他觉得自己所犯下的命案是杰作,其行为和叙事之间,产生了巨大的罅隙。另一方面,米尔斯陷入了他的圈套,微笑着犯下的愤怒罪。
如果故事就此结束,那最多也就是对进行好莱坞了一定改造。但芬奇还设定了一个沙默塞的视角,令观众隐隐认知到,作者对这种观念也并不认同——于是,对于否定的再度否定,并没有形成一个肯定的价值判断。芬奇对好莱坞的颠覆性,由此产生。
《消失的爱人》的后半段,尼克为了逃避杀人的指控,在媒体上表达了对于艾米的爱;而艾米也顺水推舟,回到了尼克身边。此时,观众已经能了解到,在平静的婚姻之下,是压抑和恐慌。
而主题上的浅薄,也是芬奇饱受诟病,未能获得学院认可的原因。在学院派的评价体系中,他擅长的反转剧情,黑色风格,并不是导演的能力,而是编剧和摄影的技巧。
因此,芬奇只拿到了两次奥斯卡最佳导演的提名,情有可原。
原本我以为在小红书笑嘻嘻冲浪的歪果仁已经够超前了,没想到韩国人比他们还早一步。
活人怎么可以被超度呢?这是不知所谓!——不是啊,活人也需要破地狱的,活人也有很多地狱。
游科,你还有多少惊喜是我们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