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我认为“21 小时禁令”不是理想的限制手段,俗话说堵不如疏,我们需要明白玩“游戏”或者说参与娱乐是人类的天性。娱乐项目诞生之初就已经适配人类的生理构造,从古时候的烈日下奔跑、河边嬉戏,进化成书籍、影视剧和电子游戏,娱乐需求本质上是源于人类不断进化的神经系统、精神情感等方面。
人类大脑中的镜像神经元系统带来了模仿能力,进而电子游戏也好,电影电视也罢,那些虚构的故事、不同的思想、充实的玩法,更容易刺激大脑皮层从而分泌多巴胺,我们也进而能感知到这些虚拟产品更多的乐趣。所以说从生理角度上审视,无论大朋友还是小孩子喜欢上电子游戏都是一个很正常的反应,但正因如此为了避免所谓的“成瘾性”,我们的家长和社会或许不应该采用强制戒断政策,成长期的孩子心理满足感不容忽视,当你强行不让他干什么,那类似“非要干什么”的逆反心理理所当然会出现,所以用别的手段形成代偿是我给出的答案。
那么什么是所谓的“代偿”呢?这里就继续以我自己举例,追溯近三十年的电子游戏生涯,老任任天堂毫无悬念的扮演了领路人角色,同时也是当年我距离沉迷最近的“凶手”。故事的最初,我不确定父亲出差带回的 Gameboy 是为自己娱乐,还是如他所说的生日礼物,毕竟所有权从来没在我手里。但或许正是这种“饥饿营销”促使了我对电子游戏的兴趣,以至于后来拥有自己的盗版小霸王(是的,甚至不是盗版 FC)之后,玩游戏就成了生活中最重要的事。
可想而知在没人管束的假期里,彻底玩遍那盘劣质的“999 合一”卡带也就变成唯一目标,后来开学不出所料的出现了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请家长、不知悔改继续畅玩、再请家长等等小插曲,可以说我如今浅薄的游戏知识储备有大半受益于 FC 游戏的洗礼,但当时父母几乎气到要砸机器也是真实的。
不过好在我的故事结局还算完满,他们即便生气也没有真的将罪责归结于游戏,勤于工作疏于管教的他们有反思自己的行为,我也因此产生了内疚情绪,随之而来的一次海洋馆之旅更是解开了双方的心结。后来我的娱乐重心也所有转移,尽管还是热爱电子游戏,但却不再将其视为唯一。
在医学领域代偿指的是当某个器官的组织发生病变时,由原器官的健全部分或其他器官来代替补偿它的功能。而代入到所谓的电子游戏沉迷也是一样,我因为那次海洋馆之旅收获了别样乐趣,从而认识到世界上并非只有一种娱乐方式,随后的人生中也再没有对某件事物产生病态的痴迷情绪。
当然,个体例子无法代入到群体之中,也未必具备绝对的正确性。但或许这个例子可以让读到文章的你我进一步思考,所谓的“21 小时禁令”是否真的算是解决未成年人游戏问题的良药呢?或许它不能说是无用功,但确实是事倍功半。我们不能低估现在小朋友们找乐子的能力,哪怕重回上世纪 80、90 年代,多彩童年势必仍旧不会褪色。即便没有电子游戏,“一刀切”也只会催生出越来越多需要禁止的娱乐项目,而孩子们不过是换种娱乐方式罢了。
那有朋友会说了,提意见谁都会,你说禁令无效,倒是给一个解决方案啊。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你我都心知肚明,如果真的关心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那就代入自己思考一下,小时候除了电子游戏我们更渴望什么?就像我故事里的海洋馆,未成年人自己如何跋山涉水前往呢?还有那些所谓的健康娱乐活动,小孩子自己形单影只真的能够获得快乐吗?我想读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总归陪伴和爱才是解决所谓“沉迷”与教育未成年人最好的良方啊!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我并非专家学者,一家之言也难免片面,希望在评论区看到各位的见解和看法。如果觉得我们做的不错,可以点赞关注,当然也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您的支持是我们进步的最大动力!啵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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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又一离谱事件发生了。
这下妙手不如举手了
这其实是一部岛国“爱情动作片”,更准确点来说,是一部相当少见的特摄艾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