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无比精彩的镜头语言被耐克命名为“Frozen Moment”,即冰冻时刻。
这个创意出来后非常受欢迎,以至于耐克官方又在 1997 年如法炮制了广告“Frozen Penny”,让“Frozen Moment”这个慢动作交替的镜头语言在大众心里更加印象深刻。
对比一下世嘉与耐克两则广告可以发现,无论是慢动作交替的镜头、还是跑步机对应奔跑的仓鼠、亦或是满溢的水槽和倾倒的饮料,这两则广告在所传达氛围与要素细节上都有着相似性。
或许世嘉这场官司必败无疑了,真的是这样吗?
难以判决的侵权
事实上,虽然两则广告放在一起相似度很高,但是难道其他广告就不能使用慢动作交替镜头了吗?如今这种创意都已经不能称作是创意了,貌似在我们生活中相当常见,耐克的诉讼真的能如其所愿吗?
著名的纽约广告律师事务所 Hall Dickler Kent Goldstein&Wood 的联席执行合伙人 Doug Wood表示:“耐克要想赢得这场官司,必须证明这个创意的表达方式是相似的,而并非创意本身。”
同时他又补充道:“法院通常使用‘外观和感觉’测试来判定是否侵权,而这项测试的核心在于‘除非被告人非常了解第一个作品,并且试图使他的东西看起来像第二个,否则不可能出现第二个。’”
解释一下就是:如果能够证明,没有被抄袭的前人智慧,那么永远也不可能出现后面这个作品,就可以认为后者抄袭了。
可以想到这种举证是相当困难的。
并且耐克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名起诉世嘉,但两家并没有实际业务上的冲突,所以耐克胜诉概率就更加低了。
这么看来好像世嘉反而处在安全区域,耐克的诉讼可能只会换来长期举证地狱之中。
但是,在这个结果谁都说不好,耐克也没有占据优势的情况下,世嘉主动与耐克和解了。
负伤者的退却
据 Spong 上报道,在开庭第一天世嘉就主动向耐克道歉,并与耐克签订了和解协议。
根据协议,世嘉公司将撤销这则侵权的游戏广告,并作为补偿同意向耐克公司主导的慈善机构“Boys and Girls Clubs”里捐款 10 万美元,以促进青少年发展。
原本我以为在小红书笑嘻嘻冲浪的歪果仁已经够超前了,没想到韩国人比他们还早一步。
活人怎么可以被超度呢?这是不知所谓!——不是啊,活人也需要破地狱的,活人也有很多地狱。
游科,你还有多少惊喜是我们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