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些问题并不是坐下来就能解决的,不像其他游戏商选择妥协,霍华德·林肯怎么也不肯支付给环球影业半毛钱。
环球总裁希德·谢恩伯格纳闷,民间小厂任天堂怎么敢跟自己如此叫板?他提醒林肯:“你们最好开始筹钱准备支付律师费用”。
也正是从这时起,环球影业决定以强硬的手段向任天堂提起诉讼,只不过他们搬起了大石头,但是没有找准砸谁的脚。
02逆转裁判
其实任天堂的法律顾问霍华德·林肯并不是盲目自信,敢跟环球影业对着杠,他的心里还是略有把握的。
一方面是他早就看出来环球影业在《金刚》版权上的漏洞,另一方面他请来了另一位大佬级别的律师——约翰·卡比。
为了应对环球提起的诉讼,两人没有立即上庭与其辩驳,而是争取了一段调查时间。
这段时间,林肯和卡比二人先是来到任天堂的总部,与社长山内博以及《森喜刚》的制作人宫本茂见面。
宫本茂详细解释了游戏制作过程,并且道出了游戏名与《金刚》(King Kong)相似的原因。
“Kong”其实是日本人对大猩猩的简称,而英文不好的宫本茂错把“Donkey”(驴子)当成了“Stupid”(愚蠢),才有了“Donkey Kong”这个“美丽”的意外。
另一边的社长山内博不像年轻的宫本茂那般啰嗦,他只说了一句话“我们要赢下官司”。
当时环球影业对任天堂的侵权诉讼主要有两点:一是两者的名字太过相似,这一点用宫本茂的解释就可以反驳;二是《森喜刚》中的大猩猩和美女的桥段抄袭了1933年的原版电影《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