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和议
绍兴和议是南宋与金在绍兴十一年(1141年)订立的和约:宋向金称臣,金册宋康王赵构为皇帝;划定疆界,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陕西宝鸡西南)为界,以南属宋,以北属金;宋每年向金纳贡银、绢各25万两、匹,自绍兴十二年开始,每年春季搬送至泗州交纳。绍兴和议实现后,金把宋徽宗的灵柩,以及宋高宗生母韦氏送回南宋。
绍兴和议的前一年,即公元1140年,金兵又一次大举南侵,可是各路军队连遭失败。在顺昌(今安徽阜阳)之战中,宋军以少胜多,击败了金军。接着岳飞率领岳家军又取得郾城大捷,打败了金军的主力,先后收复了郑州、洛阳等城。
此时金兵打算撤至河北,南宋举国上下要求收复北方的呼声很高,抗金形势一片大好。可是,以妥协苟安为国策的宋高宗,既害怕宋军的胜利影响他的求和,更害怕岳家军从金营迎回徽钦二帝,从而威胁自己的帝位。于是,高宗和秦桧商定,命令各路军队班师,并在一天内连下十二道金牌逼令岳飞退兵。岳飞悲愤地说:“十年之力,毁于一旦。”由于各路宋军退兵,将已收复的国土又拱手让给了金。
公元1141年,宋高宗为了向金表示议和“诚意”,解除了岳飞、韩世忠、张俊三大帅的兵权,撤消了对金作战的专门机构。随后,高宗派使者到金求和,在使者叩头哀求下,金以“必杀岳飞”为条件,答应和议。岳飞死后,双方签订了绍兴和议。
岳母刺字
“岳母刺字”应该是有关岳飞流传最广的民间故事之一。岳飞背后刺字一事始见于元人所编的《宋史》卷三百八十 《何铸传》中。何铸在审问岳飞时看到“背有旧涅‘精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书云:“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精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但书中未注明此四字出自“岳母”之手。
至明代中叶,岳飞的故事开始广为流传。成化年间创作的《精忠记》,也仅提及岳飞背脊有“赤心救国”字样。在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熊大木的《武穆精忠传》记有岳飞见汤阴家乡有人因生活所迫,聚啸山林,为自勉和勉人,乃去钱请工匠在背上深刺“精忠报国”四字。明末,由李梅草创,冯梦龙改定的《精忠旗传奇》,内称:“史言飞背有‘精忠报国’四大字,系飞令张宪所刺”。
“岳母刺字”最早见于清乾隆年间,杭州钱彩评《精忠说岳》,该书第22回,回目“结义盟王佐假名,刺精忠岳母训子”。内容为,岳飞不受杨么的使者王佐之聘,其母恐日后还有不肖之徒前来勾引岳飞,倘若一时失察受惑,做出不忠之事,英名就会毁于一旦。于是祷告上苍神灵和祖宗,在岳飞背上刺了“精忠报国”四字。该书叙述岳母刺字时,先在岳飞脊背上,用毛笔书写,再用绣花针刺就,然后涂以醋墨,使永不褪色。
还我河山
岳飞一直是爱国精神的代表人物。民国初年,文字学家周承忠从岳飞手书李华《吊古战场文》碑拓中集出“还我河山”四字,刊登于《中国形势一览图》的扉面上,后又被《东方杂志》转载。1931年,“九·一八事变” 爆发,东北沦陷,中华民族发出了抗日救亡的吼声:“还我河山,勿忘国耻。”
《中国形势一览图》的编著者童世亨为激励国人,将周承忠集钩岳飞草书“还我河山”四字作为扉页,刊入再版的地理图册首页,迅速传遍全国。“还我河山”从此与《满江红》词一起,成为了岳飞精神的象征。
岳家军
南宋初年,在宋金民族斗争的烽火烈焰之中,逐渐锻炼出几支抗金大军,其中最主要的有岳飞的岳家军,张俊的张家军,韩世忠的韩家军,杨沂中的杨家军,刘光世的刘家军等。岳飞所部岳家军,骁勇善战,控扼荆襄战略要地,成为南宋朝廷立国江南的屏障,在抗金斗争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岳飞统率的岳家军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包容了形形色色的人物,组成了一个庞大的武装集团。
跟随岳飞从北方来到江南的主要是前东京留守司的士卒。但是这些老班底人数不足两千,而且长期战争中真正存活下来的就更少了。军贼战败而并与岳家军者、各地官军而陆续被岳飞归并者、游寇战败而被岳家军俘虏者则构成了岳家军大军的主要组成。比如,杨幺战败后,岳飞精选了杨幺步卒并入本军。这使得岳飞大军扩充到10万人以上,杨幺并入岳家军有五六万人之众,远超过岳家军在剿灭杨幺前的大军数量。
岳家军纪律严明,训练有素,“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金人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之语。部队久驻鄂州(治今湖北武昌),南宋末年抗击金蒙的将士,很多就是岳家军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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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在游戏里相上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