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3日本严格的垃圾分类最初也并不严格
虽然如今日本的垃圾分类制度十分严格细致,但是实际上日本的垃圾分类规则也是随着经济发展程度不断演变而来的。
二战后,伴随人口的增长产生了大量垃圾,随意丢弃以及不规范的垃圾运送造成了海河污染、蚊虫肆虐等公共卫生问题。
在日本的高度经济增长期(1955年-1973年),随着垃圾焚烧炉的导入,地方政府开始要求居民将家庭垃圾分为可燃和不可燃两类。此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塑料包装开始被大量使用,由于填埋后无法降解,塑料包装被作为可燃垃圾焚烧处理。
然而,塑料垃圾焚烧时产生的有害气体带来的严重大气污染、燃烧时产生的高温对垃圾焚烧炉造成的损坏、垃圾最终处理厂容量的减少和对循环利用的重视等,都促进了随后开展的针对塑料垃圾和干电池分类的工作。
位于大阪舞洲的垃圾焚烧中心(图片来源:作者ignis)
之后,出于对有限资源进行循环利用的考虑,日本于1997年实施《容器包装循环利用法》,将玻璃容器、塑料瓶、纸质包装盒、塑料包装盒(餐盒)、不锈钢罐、铝制易拉罐和纸箱等规定为可以循环利用的垃圾,在丢弃时需要进行单独分类,从而完成了垃圾分类标准的细化,这种垃圾分类规则也一直沿用至今。
2000年以来,日本更加重视垃圾资源的循环利用,制订了《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提出了“3R处理”的步骤,3R是取英文Reduce,Reuse,Recycle三个单词首字母形成的简称。
具体来说,Reduce是指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对过度消费和生产说“不”。Reuse是指对使用过的产品和部件进行再次利用,延长其使用时间,比如跳蚤市场义卖或旧衣服捐赠等。Recycle是指将垃圾中能够作为资源循环利用的提取出来进行再生利用,比如塑料瓶、易拉罐、罐头盒等。
日本在实行家庭垃圾严格分类后,带来了居民环保意识的普遍提高、垃圾排放量的减少、垃圾焚烧技术进步、垃圾焚烧效率的提高、垃圾焚烧导致的大气污染的减轻和垃圾填埋场使用寿命的延长等一系列积极成果。参考日本家庭垃圾分类的效果可以预测,上海开始实行垃圾分类将促进广大居民的普遍参与,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