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也可以解释,丈夫是因为写作和压抑的环境逐渐逼疯的,拿去鬼这个元素,他的这个故事依然成立。
《闪灵》拍的过于特别了,和其他恐怖片类型完全不同,所以也导致了斯蒂芬金本人根本不认这个片子,觉得拍的这是啥啥啥啊!
相反斯蒂芬金更喜欢《睡梦医生》这个续集,《睡梦医生》比《闪灵》更加“闪灵”,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解释了什么是“闪灵”,闪灵是一种能力,有点像是超能力,具有闪灵能力的人能够看到过去未来发生的事,甚至可以操控别人的思维。
《睡梦医生》从时间上延续了《闪灵》里那个幸存下来的小男孩丹尼,但你长大了,但他要学会隐藏自己的闪灵,饱受鬼魂折磨的丹尼天天酗酒。
最后他选择换个城市好好生活,成为了一家疗养院的护工,他的能力能够安抚即将死去的病人,成为送他们离开的送行人,他会说你可以安稳沉睡了,所以他才被叫做睡梦医生。
第二条线是一个黑人小女孩,她也拥有超能力,比如她可以操控勺子。
她可以意识共享,侵入别人的脑海,只要碰过这个人的物品就能马上就能感应到对方。
找人的时候就像是在脑海里搞GPS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