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人指的就是森林里的哥布林及其他各处的怪兽,
只要打败它们,就可以将它们的皮、角、牙等值钱的东西卖出去。
打怪换钱,听起来似乎挺简单,与其他异世界的基本任务也相同,
对在场的某些人来说也没什么难度。
比如这群年轻人中叫莲司的男子,一看就不是善茬,长得酷似染了银发的金闪闪,个性桀骜,脑子却门清。
他很快便理清了当下的状况,还挑选了这群人中的其他人作为自己的伙伴。
拥有非同一般的领导力与行动力的莲司,是这群人中最快挣到钱,从布里那里买到团章的人。
可惜,看起来最像主角的莲司并不是这部番的主角,反而被莲司挑剩下的六个人组成了主角小队。
这六个人全都是普通人,普通到什么地步呢?
他们就如身边的你我一样普通,没有惊人的体力,跑个步会气喘几分钟;
没有聪明的头脑,失忆后的他们不能一上来就理解异世界的规则,要靠一点点去打听情报,逐步适应;
从没有干过打打杀杀的活,所以围猎身材娇小、行动敏捷的哥布林都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于是,在这里的每一天对他们来说都是关乎性命的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