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不走寻常路——这句话乍看起来逻辑正常。但细想来,它的潜台词似乎是“你非天才,还是随大家的选择走吧”。其实,普罗大众虽智商有高低,阅历有深浅,但每人的路都不同,在特定的时间结点你选择了A导致结果B,几年后变成状态E……从B到E之间相隔的所有必然与巧合拼凑出你自己的路。
以下的这13位人士的共同特点是:在各自的领域里出了名并且身上都挂着“甩掉哈佛”的标签。但这两者并不具备直接或必然的关联。我们只能说,你随时都有自主选择道路的权利,但抓住并利用这种权利的能力已经被很多人遗忘了。
比尔·盖茨:1973-1975在校
主修应用数学的盖茨显然对于学习36个小时休息10小时的“哈佛模式”不感冒。他最终选择和艾伦一起开创微软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