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漫威和索尼“分手”事件,像是在全球电影爱好者头顶上的一记惊雷,索尼官方也在中午时发布声明确认漫威将不再插手以后的蜘蛛侠IP,而蜘蛛侠将不再是漫威电影宇宙的一部分。
分手之后虽然大部分人表示抵制索尼的“蜘蛛侠”,但是也有很多人支持分手,那么这件事背后到底谁更亏一点?
是漫威(迪士尼)狮子大开口要价太高(索要接下来蜘蛛侠电影55分成)?亦或是索尼盲目自信想要脱离漫威重振自己原本褒贬不一的蜘蛛侠系列?美国票务巨头Fandango的销售总编Erik Davis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显然双方都有责任。从迪士尼的角度来说,他们做了‘十分繁重的苦活’,让荷兰弟版本的《蜘蛛侠》在创意和商业上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功,因此他们认为自己有资格获得不仅仅是原本5%的微薄收入。”
“我认为荷兰弟的蜘蛛侠之所以成功,很大程度上是迪士尼让他出演了非索尼发行的电影,比如《美国队长:内战》、《复仇者联盟4》,还特意将《复联4》放在《蜘蛛侠:英雄远征》之前,这很大程度上为后者的高票房做了铺垫。”
“另一方面,索尼的答复很直接:‘我们不可能把最成功IP的一半割让给你。’在《毒液》票房狂捞8亿美元,《蜘蛛侠:平行宇宙》喜提奥斯卡后,他们也可能获得相当的自信自己能够推动这个IP前进,不再需要漫威和迪士尼的帮助了。”
高级票房分析师Jeff Bock也表示双方这个决定是显而易见的。“(索尼)如今有数百个角色可以支配,他们能够轻而易举制作出一部与迪士尼同样体量、或者说仅次于迪士尼的电影宇宙,这对索尼来说可是巨大的资产。放手这财产的50%没有任何商业意义。就票房统治力来说,接下来的十年超级英雄电影仍然有可能引领潮流。索尼没有任何理由给迪士尼这么大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