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安乐(北京)电影公司诉称,其为电影《捉妖记》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电影《捉妖记》及电影中“胡巴”美术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游戏改编权等在内的完整著作权。
该公司调查发现,北京青游易乐科技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开始宣传其开发的同名手游“爆笑捉妖记”,该手游中使用“捉妖记”商品名称,并在其运营的“爆笑捉妖记”微信公众号上利用电影《捉妖记》话题宣传该款手游。国内知名手游分享网站九游网为该款手游提供宣传、下载。
原告安乐(北京)电影公司认为,其作为电影《捉妖记》及电影中“胡巴”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有权以电影及电影中形象为原型自行开发或者授权第三方开发各类游戏衍生品,其自电影《捉妖记》上映之后也一直积极推出“捉妖记”正版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