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喜欢看游戏直播的玩家,这听起来是个很糟糕的消息。
12月12日,文化部在官网发布了《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这个办法明确规定:直播平台必须获得经营许可证;未经审批的网络游戏不能进行直播;线上主播需实名注册,且必须和直播平台签订协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这一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样看来,只要平台执证上岗、主播实名注册,似乎对游戏直播影响不大——毕竟对于不玩网游的玩家,看游戏实况也就是看一些海外的单机游戏。然而问题在于相关部门对“网络游戏”的定义。在广电总局最近发布的“2016年进口网络游戏审批信息”中,《最终幻想15》《三国志13》《空之轨迹 全面进化版》《永不孤单》等单机游戏赫然在列,部分游戏甚至并没有联机模式,他们共同的特征是:既有实体版,也提供网络下载。
在2009年9月,由中央编办的《“三定”解释》中对网络游戏的定义是:“所有通过互联网(包括有线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网络等)供公众在线交互使用或提供下载的互联网游戏作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大型角色扮演类网络游戏、网页游戏、休闲游戏、单机游戏的网上下载、具有联网功能的游戏、联网的对战游戏平台、手机网络游戏。”
所以说斗地主也不行咯
还有2010年,文化部发布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条明确说明:“本办法所称网络游戏是指由软件程序和信息数据构成,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提供的游戏产品和服务。”
简单来说,只要任何一款游戏和网络相关,不管是提供网上下载,还是提供联网模式,均归属于“网络游戏”。
在这个物理光驱基本退役、单机游戏均提供数字版的时代,“不提供网络下载”的单机游戏或许根本不存在。
很多人认为这代表“有关部门不了解游戏”,我觉得恰好相反,这正是有关部门了解游戏的体现。简单来说,如果按照这个定义来看,“网络游戏”即“游戏”。一款游戏未经审批,只要它还是个游戏,就不能直播。录好后上传都不行。
我好好一个单机游戏,怎么就成了网游呢?
被这个规定影响最大的,大概就是那些莫名其妙被定义为“网络游戏”的游戏,以及它们的直播者和观众,比如说Steam上所有未过审的游戏(或者叫网络游戏,随便你),比如说PSN上所有未过审的游戏(或者叫网络游戏,随便你)。反倒是那些我们都确认属于“网络游戏”的网络游戏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因为人家的确按照规定早早地通过了审查。
这意味着我大3亿依然坚挺!
《起源》总算是为《真·三国无双》这个ip做出了试探性尝试的第一步。
《街头篮球》这款游戏实在承包了很多玩家的青春。
好久没看到这么直白的文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