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12月3日报道,台湾知名艺人黄子佼早前因被控在网络偷拍论坛购买未成年人不雅影像,被台北地检署起诉。台北地方法院查出其持有少年儿童性影像2259部,未成年受害者达35人。法院3日依“无正当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判处黄子佼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新台币。
黄子佼去年被控涉嫌强制猥亵等罪后,警方搜索其住处时从硬盘中发现了7部未成年性影像。警方持续清查发现,同类影像数量不止7部,遂移送台北地院并案审理。
法院认为,黄子佼因一己私欲加入论坛并购买未成年人性影像,增加了少年儿童成为性剥削对象的危险性。该案中,性影像档案沦为寻常商品般任人挑选购买,且在相关页面发布被害人生活照、视频截图等资讯吸引会员购买,这些性影像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黄子佼本案所犯罪行危害重大。
法院新闻资料提及,被害的未成年人遭拍摄性影像时的年龄介于10至17岁,并可轻易辨识其面部、身体特征,论坛还公布了他们的学生证等个人资料。
法官认为,黄子佼目前待业中,案发时在演艺圈工作,本案之前并无犯罪前科,黄子佼案发后在侦查中坦承犯行,但在法院历次准备程序及审理中均否认犯行,迄今未与被害人等进行调解,无可减刑之处,且难以认定他有悔改之意,因此判处不得易科罚金(以罚金代替刑罚)之刑、不得缓刑,并须没收查扣的硬盘等物。
原本我以为在小红书笑嘻嘻冲浪的歪果仁已经够超前了,没想到韩国人比他们还早一步。
活人怎么可以被超度呢?这是不知所谓!——不是啊,活人也需要破地狱的,活人也有很多地狱。
游科,你还有多少惊喜是我们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