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大阪看守所的3名死刑犯当天向大阪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称日本的绞刑残忍,违反了日本宪法,要求日本禁止死刑,并赔偿他们共计33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71万元)。
这3名死刑犯都已被判处死刑超过10年,其中2名要求案件重审。原告在诉状中称,日本的绞刑是非人道且残忍的,违反了日本宪法第36条“禁止残忍刑罚及拷问”的规定。
日本医学人士曾出具鉴定文件,称“绞刑能使人瞬间失去意识,不给死囚带来苦痛”。对此,原告方提出了法医相关证言,称此前的鉴定文件存在医学方面的错误。
日本刑法规定,死刑以绞刑执行。1948年,日本最高法院曾判定绞刑不违背日本宪法。原告代理人水谷恭史律师认为,“执行死刑的实际情况根本不为人所知,这也是一个问题,我们希望在诉讼中澄清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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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是一部岛国“爱情动作片”,更准确点来说,是一部相当少见的特摄艾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