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酒文化源远流长,以五粮液为代表的中国白酒,有着3000多年的酿造历史,堪称世界最古老、最具神秘特色的食品制造产业之一。而近日,却传出了“五粮液申请七粮液商标被驳”的消息。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五粮液公司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五粮液公司申请注册的第9047717号“七粮液”商标(诉争商标)与他人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原审法院及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诉争商标不应予以核准注册的结论正确。五粮液公司的相关上诉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很多网友估计好奇七粮液是什么酒。“七粮液”,原名为“琼浆御液”,源于宋代,是宋朝宫廷御宴专供酒,由北京寅午宝酒业有限公司生产。“七粮液”生产商2009年从河南迁至北京,主要在北方地区销售,处于白酒市场中低端,价格在200元/瓶内。
五粮液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五粮液”商标为驰名商标,出于保护需要,“七粮液”商标注册很有必要。而律师认为,五粮液公司这一主张有其现实需求的合理性,但正如法院在判决中指出,不同的注册商标有各自独立的商标权,驰名商标也不例外,且驰名商标的意义主要在于扩大保护,可以阻止他人在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或使用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但在该案中不能证明争议商标可以自然注册,除非五粮液公司能够利用其驰名商标将该案的三件引证商标撤销或无效,才能消除争议商标获得注册的障碍。
那么对于企业而言,应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对于品牌方而言,现行大环境下,短期内在品牌布局时必要适当地扩大保护是十分必须的。”相关人士表示,加强商标申请注册监控,能使品牌方在较小的投入下较早地阻止问题商标的注册,较早地发现可能存在的侵权方,为品牌方的后续民事维权行为减轻难度、扫清障碍。同时,品牌方也要充分利用品牌知名度,打击抢注、傍名牌、攫取他人商誉的行为,制定切合自身需求的维权方案,通过商标行政维权、民事维权等多渠道维护品牌利益,提升品牌价值,有效打击恶意抢注和品牌侵权行为。
有关人士建议,权利人首先应及早进行商标品牌的布局,对市场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对于商标注册中或市场经营中发现的任何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应积极果断采取法律行动,使各种维权举措起到相互配合相互支撑的作用,达到一揽子解决主要矛盾的目标。
对于“五粮液申请七粮液商标被驳”的消息,有网友表示,还好没有申请成功,不然“七粮液”,“凄凉”,早晚得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