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社之前因Steam退款政策在澳洲被罚300万澳元(人民币约1450万元)的案件,在连续折腾了4年之后,终于在近日尘埃落定。澳大利亚高级法院在近日最终驳回了V社的上诉,这就意味着V社必须履行这项处罚判决。
这项案件最初起源于2014年,澳大利亚竞争消费者委员会(ACCA)控告V社在Steam的退款政策存在误导消费者行为(Steam在2015年才推出退款途径)。
尽管在2016年,V社申辩表示其未在澳大利亚从事商业活动,因为其通过Steam售卖的数字产品并不能被认定为“商品”,同时V社也进一步上诉到澳洲联邦法院。
但在去年年底,V社的上诉就被澳洲联邦法院驳回。不过V社当时显然不愿妥协,并在今年1月份进一步上诉到澳洲高等法院。而此次澳洲高等高法院驳回V社的申诉,意味着V社在此事上,已经彻底失去了回旋的余地。
不过,经历了4年的周旋,如果V社期间300万澳元的投资收益超过了其诉讼成本,那么还是说明V社做了有效的止损,也就是逃过了一定程度的处罚。